2014年11月24日 星期一

女銷產假自願上班 廠長吃官司


【民視即時新聞】勞基法規定的產假有8週,但您可能不知道這是得「強制」休完的,屏東­一家成衣廠的兩位女性員工生產後,覺得休40天產假就夠了,主動要求銷假回廠上班,沒­想到卻讓廠長因此吃上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