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0日 星期四

勞動部: 明年勞檢增至4萬家鎖定濫用責任制服務業

文:何沛怡
勞動部明年將啟動史上最大規模勞動條件檢查,勞檢家數將由今年的1.8萬餘家大增至4萬家,這波勞檢鎖定常態性工時過長、濫用責任制的服務業。勞動部長陳雄文17日也表示,打工族並不適用「彈性工時」制度,一旦打工族當日上班超過8小時,雇主就該發給加班費,違者可開罰2萬至30萬元。
經濟日報報導,勞動部長陳雄文17日於立法院表示,未來兩年勞檢員人數將增加325位,勞檢能量大增,檢查家數目標也將擴增,另針對派遣工專案,檢查家數也將由過去的60家飆升至明年1,000家。
勞動部職業安全署署長傅還然表示,明年加強勞檢的重點應該多會落在服務業、知識密集產業,不再只著重於製造業。製造業因有固定場所,勞檢方式相對單純,現在工作型態多元,許多服務業工作不在固定場所,因此經常承受不利的勞動條件。
傅還然舉例,以常有超時工作案例的保全、運輸業為例,勞檢結果約有三成不合法,這些廠商就是以壓榨勞工作為競爭基礎點,對七成合法的廠商來說,反而是樂見勞檢取締不公平競爭。
原視報導,台大國家發展研究所副教授辛炳隆肯定勞動部增加勞檢,不過如果要改善工作環境,除了關注工時及雇主濫用責任制之外,低薪資也是迫切要勞檢的重點項目。
他也表示,如果勞動部勞檢只擺在工時跟加班費做為稽查重點,反而應該要檢討勞基法產業一體適用的工時規範,例如,對於工時彈性的服務業來說就窒礙難行,另外,工作壓力過大,也有可能造成過勞,這些也應該納入勞檢範圍。
中時報導,勞動部長陳雄文17日明確表示,打工族並不適用「彈性工時」制度,一旦打工族當日上班超過8小時,雇主就該發給加班費。勞動部官員表示,當企業想實施彈性工時,須針對正常工時「外」所要應付的工作,並在與勞工協調後,才能延長、挪移其正常工作時間。
央廣報導,目前我國彈性工時分為3類,包含2週、4週及8週的彈性工時,適用的行業可將2週、4週及8週內的總工時,在這段期間內的工作日彈性分配。
不過,勞動部指出,彈性工時是為了讓全職工作者的零碎工時能集中運用,解決企業排班的困難;但打工族本來就沒有正常工時的安排,都是短時間的工作,因此不適用彈性工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