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5日 星期四

時薪115變100元 但供餐!工讀生不滿離職


時薪115變100元 但供餐!工讀生不滿離職


南山人壽裁員225人 稱「優退」


【林巧雁、陳思豪、廖珮君╱台北報導】南山人壽去年大賺一百六十四億元,昨卻驚爆裁員­二百二十五人。二○一一年八月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入主南山時曾承諾,兩年內不裁員,如­今剛屆滿兩年不久,《蘋果》即接獲員工爆料大裁員!南山工會證實,此波裁員名單為內勤­人員共二百二十五人,公司則強調:「裁員不影響保戶權益。」

業務員無勞保 南山人壽罰1.4億


中視新聞》南山人壽因勞資爭議遭勞保局提出行政訴訟,並上訴到最高法院,去年12月8­日遭判決敗訴,因為沒有提繳勞工退休金遭罰530萬元,還因為沒有替勞工保勞保,預估­將被罰上億元,破史上紀錄。

職災黑洞! 勞工「窮忙」求償無門

台灣勞工上班時間長,薪資又普遍偏低,其中有五大行業被認為是「窮忙族」,第一名是美­容美髮,平均每個月上班207.9個小時,但月薪加上年終等平均下來,每個月也只有2­萬6,其他像是保全業、服務業以及不動產等相關行業,也都榜上有名,不過專家提醒,員­工賣力工作的同時,最好多注意周遭環境是否對健康有所危害,以免等到發現有「職業傷害­」的情況後,求償無門。


大學生超商打工 車禍才知沒投勞健保


年輕學子在外頭打工,你有留意過僱主有沒有幫你保勞健保嗎? 
桃園有1名大學生到超商打­工,為了減輕家中負擔到超商打工,特別選擇時薪比較高的夜班,今年3月下班騎車上學途­中發生車禍,撞得滿臉是傷,但家屬這才發現兒子工作了將近4個月,僱主根本沒幫他保勞­健保,通批太欺負人,不過超商的店長也反駁,何姓大學生來應徵時有請他拿出雙證件投保­,但學生一直沒拿來,因為店內缺人手還是用了他,不過這樣的行為,超商將被罰投保額四­兩到四倍的罰鍰



工讀生1天工作13小時 時薪算起來80元 違法!


中天新聞》某名3C賣場要求工讀生簽「不受勞基法約束」合約,對此勞委會表示,資方的­做法,已明顯違法,就算工讀生真的簽了,也不會有任何法律效用,除此之外,還有工讀生­連續上班6天,每天工作12到13小時,勞委會表示這也違反勞基法。

2014年12月24日 星期三

假承覽真派遣?宏華員工嗆中華電


【民視即時新聞】中華電信轉投資的宏華公司員工,上午包圍中華電信和勞動部,抗議中華­電信,藉由宏華名義,假承攬真派遣,甚至還強迫員工,簽下勞動契約,壓低加班費、休假­福利,要求政府,重視派遣員工的權益。

髮廊剝削血汗錢?離職員工:3萬薪變成340元


中天新聞》在大台北擁有15家連鎖店的知名髮廊,日前遭多名前員工指控公司剝削他們的­血汗錢,有人月薪近3萬元最後只領到340元,員工控訴公司愛找名目扣薪水,連沒化妝­也要扣,北市勞工局表示,公司亂罰款的行為已明顯違反《勞基法》。

遲到1分鐘竟扣3天薪 北市鬼屋館涉違法


中天新聞》台北市有一群在鬼屋體驗館工作的工讀生,集體向中天新聞投訴,他們工作一個­月後所拿到的薪水,比預期少很多,因為資方以他們遲到一分鐘就扣三天薪水,有人原本月­薪兩萬五,被扣的只剩下1200元;而且資方沒有為他們投保勞保和健保,涉嫌違反勞基­法

血汗櫃姐! 超時超量工作 六成不合格

每年百貨公司的週年慶,雖然業績屢創新高,但超時超量的工作,也讓專櫃人員累翻了。­前台北市府抽查10家百貨公司,發現有六成專櫃都違反勞基法,其中以EDWIN最嚴重­,有五項不合格,包括低於基本工資、員工超時工作等,北市府也將針對這些專櫃開罰,但­是也有櫃姐坦言,就算罰了,血汗櫃姐的狀況,依舊沒辦法改善。

知名百貨離職員工爆!簽單毀損先掏錢負責

中天新聞》知名日系百貨公司離職收銀員工爆料,任職間遇到有問題的信用卡簽單,例如簽­單污損不見員工在「離職前」必須要拿錢抵押,以免未來客人拒絕付款,公司找不到人負責­但這恐怕違反「勞基法」。勞工局強調如果是要員工「額外」拿錢,不是從工資扣除員工可­以拒絕給付。


佛心工程師求職程式 揭露血汗工廠

佛心工程師求職程式 揭露血汗工廠


扯! 加油站點交金額短少 扣員工薪

中天新聞》台北一名加油站的離職員工踢爆,如果每天點收的金額收入有缺少,就會從員工­的薪水扣,讓他氣得離職。但加油站方面私下表示,有一套對帳流程,一切依照公司規定。­勞工局強調,缺少金額的部分不該由員工「全部」負擔,如果業者因為收入短少扣員工薪資­,恐違反勞基法。


工讀生沒月休8天 投訴加油站血汗

苗栗有工讀生投訴,加油站血汗壓榨,一個月沒給8天休假,只休3天到4天,每天至少工­作12小時,更沒給加班費,加油站解釋,加班費是用獎金名目給,沒有壓榨工讀生,苗栗­縣府勞資關係課表明,工讀生的確沒有每個月固定休假幾天的規定,但實際工作,兩週如過­超過84小時,多出來的上班時間必須算加班,縣府將調查這家加油站。


月休2天操員工? 加油站違勞基法

放暑假,很多學生開始在加油站打工,高雄市勞工局突擊檢查高雄市區加油站,結果發現有­兩家工作人員,連續工作13天以上都沒有休假,甚至一個月只休兩天假,業者還辯稱,是­員工自行要求不休假,但勞工局強調已違反勞基法,若不改善將開罰。


沒特休、加班費 特力屋等21家企業挨罰

沒特休、加班費 特力屋等21家企業挨罰




職災法單獨立法 千萬勞工受惠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職業災害保險法草案,要把職業災害保險,從勞保裡單獨抽出來立法,萬­一發生職災時,將有更明確的保障。


「生理期何時來?」 面試問隱私觸法!


「生理期何時來?」 面試問隱私觸法!


請「生理假」護士遭開除 雇主觸法


身體不適,請生理假最後竟然被開除,新竹有一名陳姓護理師,原本晚間8點的到班,但頭­暈、嘔吐相當不舒服,傳簡訊告知主管必須請生理假後,服藥休息,沒想到睡到晚上11點­起來後,看到簡訊雇主告知違反調班規定,遭到開除,讓陳姓護理師不能接受,就連要請雇­主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也被拒絕,讓陳姓護理師決定向勞工局投訴,捍衛權益。

日航炒 「年長」空姐 涉就業歧視 抗罰敗訴

中天新聞》日航因經營不善資遣7名台籍空服員,被資遣的空服員認為日航專挑年長、高薪­的開刀,因此向台北市政府申訴日航有年齡就業歧視,北市府依「就業服務法」罰日本航空­60萬元;6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市府裁罰有理。

34家知名企業履歷 疑涉就業歧視



6月畢業潮,但有勞工團體出面控訴,國內有34家的企業履歷表,詢問員工隱私太深入了­,非常不合理,像是日月光和鼎泰豐就被點名,要求求職者,得填有沒有懷孕,但這種過分­要求,恐怕已經違法了。女性朋友在找工作的時候,有沒有遇過僱主詢問你是否懷孕?針對­許多企業公司可能都會問,不過勞工團體表示,企業履歷會詢問懷孕計劃,使求職者和僱主­接觸的第一關就有歧視問題。

目前正是畢業季節,就會有許多社會新鮮人求職,也有族人朋友說,如果找工作遇到被問到­是否懷孕,也會感到不舒服,並且會走上法律途徑解決。勞團表示,國內有34家的企業履­歷表詢問員工隱私太深入,其中詢問女性是否懷孕?或是經期,這都已經違法了,根據《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規定,僱主招募員工不得要求留下,非就業所需的隱私資料,包含­醫療測試、犯罪紀錄、懷孕計劃,否則可處6萬元到30萬元不等罰鍰因為已經侵犯個人隱­私

6月是畢業生求職潮,求職者,被詢問到私事像是否懷孕、有沒有男女朋友,這些企業恐怕­都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最高可罰50萬元,還有就業服務法最高可罰30萬元


無理解雇 因「下班外務多」 員工控POYA


花蓮日前發生一起勞資糾紛,有一名楊小姐去年12月臨時遭到公司通知解雇,­而解雇原因竟是指控她喜歡跳舞,外務太多這樣的理由,讓楊小姐無法接受,氣得向勞工處­投訴。

打工逾8小時 須給加班費 33萬人受惠


打工族有福音了,打工超過八小時就必須給加班費,勞動部明確規定打工族不適用彈性工時­制度,只要超過八小時雇主就應該給加班費,違規雇主可罰三十萬元

簽約責任制免給加班費? 勞委會:無效

[東森新聞]簽約責任制免給加班費? 勞委會:無效

七個月剪髮近三千人手肘痛 雇主判賠21萬


真的是剪頭髮師剪到手軟!新北市一名髮型女設計師,前年到汐止一家百元快剪店任職,短­短七個月就剪了近3000顆頭,導致她的右手手肘關節發炎,一年多無法工作,向店家要­求職業災害賠償,最後法院認為,業者無論有無故意過失,都必須負責,所以判決雇主賠償­21萬。

職災蟑螂?!上班幾天就受傷

中天新聞》新北市新莊區一名蘇姓男子,上工沒幾天就自己聲稱受到「職業災害」,不僅檢­舉雇主未替他投保,還索賠月薪、醫藥費。雇主協調時發現蘇男態度不佳且語帶恐嚇,懷疑­他是「職災蟑螂」,因此向法院提告。



下班摔傷腿 司機獲賠近5百萬


【民視即時新聞】台北縣一名客運司機詹先生,6年前騎車下班途中,因為路邊工程留下的­大洞,出車禍整個左腿多處骨折,但公司認為下班返家發生意外,不算職業災害,不願給工­資補助,詹先生不服氣,邊復健邊打官司,6年來不屈不撓打贏4場官司,獲得近5百萬元­的賠償。

頭痛休假被刁? 女員工中風亡 夫告美式賣場

美式大賣場被控告是血汗賣場,是真的嗎?一名李先生向東森新聞投訴,他和太太都是美式大賣場員工,去年太太搬運貨物後頭部暈眩,身體不適想請假,卻遭到主管刁難,最後診斷出是「小腦出血性中風」,而且因為延誤就醫已有血塊,十天後宣告不治。他以業務過失致死罪向四名主管提告,最後不起訴處分,但李先生質疑誰頭痛會知道是腦出血,不過賣場發言人表示,勞保局已經證實李太太「腦中風」,與工作無因果關係,也否認有「不准休假」的情形。


塑膠廠職災 雇主判賠265萬


黃姓男子在彰化縣某塑膠工廠工作9年,去年出現走路不穩、有幻覺現象而就醫,醫師診斷為腎小管性酸中毒、有機物中毒、中毒性腦病變等,彰化地方法院認為是職業傷害,判雇主需賠265萬元。
52歲黃姓男子93年就在塑膠工廠工作,負責在二手塑膠原料重製時將塑膠壓板換面、捲廢料時添加石灰、人安定劑等工作,去年7月工作時他就身體不適,有意識不清、胡言亂語情形,其他員工提醒雇主應將他送醫,但雇主卻說: 「他可以請假看醫生」。
黃男說他怕若請假會影響工作進度,所以撐到近下班時間,但已走路不穩,雇主才把他送醫,隔天就住進加護病房,醫生診所為急性呼吸衰竭、有機物中毒等,他因此需繼續治療而離職,認為自己是因為常需要支援燒廢料,才會中毒、腦病變等職業傷害,且記憶力明顯衰退,並常四肢無力。
不過雇主辯稱,他自己和其他雇員也從事和黃男一樣的工作,都沒發生病變,黃男的病變和工作無關,黃男可能是吸食強力膠才會出現幻覺並發生車禍造成。
彰化地院認為,醫生已診斷黃男是腎小管性酸中毒、有機物中毒等,雇主未提供防護設備供黃男在拌料時使用,已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判賠醫藥費、勞動能力減損補償等共265萬多元。
出處

記者加班1千小時 三立判賠27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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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動新聞)

在三立電視台任職10年攝影記者的詹姓男子,
去年離職後要求給付加班費遭拒,提告求償37萬多元。士林地院根據詹男歷年的打卡紀錄、同事證詞,認定他每天約加班1至2小時,日前判三立必須給付他27萬多元,可上訴。

詹男在新聞界任職近20年,2003年進入三立電視台擔任攝影記者,曾赴冰島、澳洲等國出差。他在去年3月間離職,三立卻拒付加班費,他因此求償1054小時、共37萬多元的加班費。詹男受訪時表示,「我只是爭取應有的權利,希望我的案例可以提供其他同業參考,媒體業真的很辛苦,我們都是靠爆肝在賺錢。」

詹男委任律師簡翊玹則指出,既然台北市新科勞動局長賴香伶曾說要檢查媒體業,「媒體工作者自己的權益也要自己爭取,才會有善意的回應。」他也表示,詹男請求給付出差期間的加班費遭法官駁回,將會就此部分上訴。三立電視台副總經理張正芬昨表示:「尊重法院判決」。

判決指出,詹男主張在三立任職時,每天上午8點半前就必須上班,有時甚至凌晨5、6點就到公司,晚上7點後才下班,超過法定8小時工時,到國外出差採訪也超時工作。他離職後就提出備份的打卡紀錄,要求給付加班費,但三立拒絕,他便提告求償2009年至去年3月為止的加班費。

不過三立反駁,打卡紀錄僅能證明詹男逾時停留公司,可能是因工作效率低或是做私人事務,拒絕給付加班費。但曾任詹男主管的石姓男子則證稱,若攝影記者下班後還留在公司,常會被指派工作,因此一般不會留在公司延遲打卡下班。法官審酌證詞以及打卡紀錄,認定詹男超時工作,依《勞動基準法》與三立內部的工作規則計算,判三立須給付詹男27萬多元。另外,因三立已給付詹男出差費,出差期間的加班費則駁回。

律師劉思龍指出,《勞基法》規定僱主應保留勞工每日出勤紀錄1年,發生勞資糾紛時,勞工可提告要求保全證據,或向各地勞動局檢舉違法僱主。(吳珮如/台北報導)出處

血汗僱主! 近15萬家庭類外勞全年無休


勞動部推估,68.6%家庭看護工例假日都沒放假。資料照片
台灣引進外勞已22年,目前在台外勞人數已突破54萬人,勞動部今首度發布外勞在台工作及生活狀況調查,發現高達68.6%家庭看護工例假日都沒放假,推估14.8萬名家庭外勞全年無休;另有29.3%平均每月只休1.1天。

勞動部於今年6月以問卷調查製造業、營造業等事業類外勞,及家庭看護工等工作生活現況,共回收7841份問卷。調查發現,事業類外勞因適用《勞基法》,享基本工資保障,平均薪資(含加班費)為2萬5412元;反觀家庭看護工因不適用《勞基法》,平均薪資僅為1萬8115元。

調查也發現,在工時部分,事業類外勞平均每月上班23.9天,事業單位規定每天上班時數8.4小時,當月平均加班時數為41.2小時;但家庭看護工部分,勞動部評估認為工時難以認定,所以並未詢問。勞動部說,雖然家庭看護工很少放假,但調查也發現,98%的僱主都有發加班費。(唐鎮宇/台北報導)出處

桃園產總抗議環保局不顧勞資協商


市縣政府機關環保工會聯合會、桃園縣產業總工會及新北市環保局工會,今到桃園縣政府廣場前拉布條抗議。(林駿剛攝)
市縣政府機關環保工會聯合會、桃園縣產業總工會及新北市環保局工會,今到桃園縣政府廣場前拉布條抗議。(林駿剛攝)
一個月多8小時白工!
桃園縣產業總工會等單位共20多人,今(24日)到桃園縣政府前抗議,聯合會秘書長洪連佐表示,桃縣環保局制定明年元旦桃園市夜班清潔員工時由原制每天工作8小時、每周5天,改成每天7小時、每周6天的「76制」,變相增加清潔員工時。
且上周桃園環保局搶在升格前籌組「桃園市環保局工會」,成員僅30多位,無法表達桃園市13區共2千多名清潔隊員心聲,如今改成「76制」,擔憂基層清潔人員無法透過工會爭取權利,故今市縣政府機關環保工會聯合會、桃園縣產業總工會及新北市環保局工會,都到場拉布條抗議桃縣環保局「不顧勞資協商 只顧搶組工會」漠視基層清潔人員權益,要求勞動局出面協商,並要求工會幹部改選。
隨後勞動及人力資源局主任秘書陳先琪出面表示,會儘速邀環保局與工會雙向溝通協商,強調工時部分要遵照勞基法。出處

退休勞工再工作 可參加職災保險


家長、校長團體:不能給教師工會幹部會務假


全國22個縣市首長明天上任,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全國校長協會主張「自己的納稅錢自己救」,呼籲全民來監督22名新首長,明年2月開學前,必須要求各教師會、工會幹部否返校全職任教,新首長如要請客,人民不買單,他們2月底將到監察院告發違法。
全家盟及全國校長協會表示,15年來,部分「萬年教師會、工會幹部」是每周只上4節課的part time教師,每月坐領6、7萬元薪水,公假辦理私人團體會務,引起爭議。
全家盟及全國校長協會指出,依據監察院今年8月間發布新聞稿及通過糾正案,各縣市教育局原本就不可以再給教師會理監事及會務幹部會務假,因為於法無據! 至於教師工會的會務幹部,依據工會法,各縣市政府及學校日後在與工會進行團體協約時,不必納入協約內容,只需就工會的理事及監事,進行會務假的協商。
全家盟及全國校長協會說,公立學校由縣市政府發教師薪水,不是校長發薪水,校長不是教師雇主,各縣市首長才是教師的老闆,讓團體協商紛爭離開校園,不要在校園搞對抗了,學生才能安心就學。 出處

最快下學年 私校編制外教師納入勞基法


圖/聯合報提供
私校編制外教師像代理、代課老師,他們既非公務員,也無法適用勞基法,長期「妾身未明」,不僅沒有法定退休金,要是遭解聘也無法定資遣費。勞動部決推動將私校編制外教師納入勞基法適用對象,順利的話,有機會在下學年終結「勞基法孤兒」身分。
六萬三千多名私校編制外職員,今年八月起已開始適用勞基法,但編制外教師和編制內教師做一樣的事,卻被排除在外,也讓他們感嘆自己像是勞動權益保護網的「漏網之魚」。
勞動部說,私校編制外教師在中小學如代理、代課老師,在大專院校則是兼任、專案教師等。這些人雖有勞保,但不像編制內教師享有退撫保障,學校(雇主)未被強制要求須提繳勞退金,不少編制外教師只能拿自己的錢,「自提」薪資百分之六的老本。
不僅如此,私校編制內教師的請、休假權益,可比照公立教師適用「教師請假規則」,但編制外教師由「各校自訂」;要是學校突然「關門大吉」或因人力縮減被解聘,發不發資遣費也是看學校。
勞動部說,私校編制內、外教師因是聘任制,自主從事教學、研究和輔導工作,非一般勞雇關係,工時不易認定,納入勞基法後若要遵循相關正常、延長工時規定,恐會窒礙難行;但考量編制外教師確實「什麼保障都沒有」,編制內教師至少還有退撫儲金等保障,決檢討將編制外教師指定適用勞基法。
未來納入勞基法適用對象後,私校就得強制幫編制外教師提繳勞退金,若經營不善要精簡人力或關校,也得依法發給資遣費;發生職災,學校也要有職災補償責任,相關請休假權益(如年資滿一年有七天特休)也須照勞基法規定走。
另外,曾有縣市因遲未辦理年度代課費申請作業,部分學校以家長會經費代墊,沒想到家長會經費也用罄,竟積欠代課老師四個月的鐘點費;也曾有私立大專院校教師赴教部抗議,指學校以授課時數未達基本鐘點等理由,違法解聘編制外教師
未來私校編制外教師確認為「勞工」後,若發生上述勞雇糾紛將不再求助無門,有積欠工資墊償和勞資爭議調解等保護機制。出處

健保平均眷口數 下月調降 78萬雇主受惠


健保署昨天公告健保平均眷口數自明年1月1日起,自原先的0.7人調降為0.62人,雇主將可減少幫員工繳交的健保費,預估78萬雇主受惠,健保將因而少收70~109億元,由於目前健保財務狀況不錯,健保署認為,不會對健保財務造成影響。
健保平均眷口數為雇主除了負擔員工的健保費之外,也要負擔眷屬部分,由於每人眷口數不同,健保署以第一類第一目至第三目、即所有有雇主民眾為基準算出平均眷口數,做為雇主繳交員工眷屬健保費的計算標準。
依健保法規定,健保平均眷口數每年都要公告,但現行平均眷口數0.7人,自2007年公告到現在已7年未動,工商團體日前向健保會極力爭取,終於獲得通過將平均眷口數降至0.62人。
健保署承保組科長盧麗玉表示,公告自明年1月1日起,健保平均眷口數調降為0.62人,估計有78萬雇主受惠。
健保署財務科長蔡佩玲表示,平均眷口數自0.7人調降至0.62人,健保將因而少收70~109億元,不過,到明年底健保預估仍有1500億結餘,所以對健保財務不會造成影響。 出處

2014年12月19日 星期五

高薪低報 健保署要追討2.5億

  二代健保加計補充保費後,部分高佣金收入者在職業工會加保,以規避佣金被扣補充保費。中央健保署連續2年比對所得稅報稅資料,和在職業工會加保健保者,找出報稅金額高,所繳健保費卻低的人,如房仲、土地代書、保險業者等,去年揪出約萬人高薪低報,少繳約3.7億元健保費,今年再清查發現9400人高薪低報,少繳約2.5億元健保費。
  健保署指出,高薪低報者多半年薪近百萬元,卻以職業工會最低投保薪資級距2萬2800元到4萬3900元加保。由於職業工會會員健保費6成自行負擔,另4成由勞動部負擔,因此雙方會一併追繳。

惡僱主調打卡鐘 勞工每天超時2小時


「惡質僱主?」新北市樹林區一間金屬工業公司僱用2名印尼籍外勞,他們向警方指控王姓僱主藉故扣薪,還調撥打卡鐘時鐘,隱瞞實際工作時間,每月實領少了許多,導致自己沒錢吃飯只能自己捕魚。王姓僱主到案辯稱:「不知情!」警方訊後依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之勞力剝削函送法辦。

2名印尼籍外勞阿萬、沙努西受僱於樹林區某金屬工業,他們向警方指控「老闆調撥公司打卡鐘,隱瞞實際工作時間,每天均超過約2小時,還藉各項名目扣薪,每月薪資19047元,每月實領僅8656元,有時沒錢吃飯,只能到三重橋下捕魚。」(潘志偉/新北報導)

防關廠工人悲劇重演 擬限制「惡老闆」出境


2014-03-13
〔記者甘芝萁/台北報導〕為遏止資方未依規定替勞工提撥退休金,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昨天通過臨時提案,要求勞動部儘速清查,並比照財政部對欠稅大戶做法,企業負責人若未補足舊制退休金,不得出境。
勞動部去年啟動舊制勞退金提撥查核,目前共清查一萬八千多家企業,並揪出五千家企業未幫舊制勞工開戶,其中更有八十家企業遭指正後仍未幫舊制勞工開戶,勞動部便祭出裁罰。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昨天通過民進黨立委田秋堇臨時提案,要求勞動部於今年十二月底、明年六月底和明年十二月底前,針對勞退舊制清查情形提出報告(預估完成五萬七千多家企業的九成以上 ),並要求未依法開戶提撥勞退準備金或提撥不足的企業在一定期限提撥,若未提撥就處罰。
提案並要求勞動部加緊研議勞基法相關罰則,將未依規定替勞工開戶、補足舊制退休金的雇主,比照財政部對欠稅者限制出境的處分。
目前勞動相關法令中,對企業負責人限制出境的處罰僅見於《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中,若事業單位於大量解僱勞工時,積欠勞工退休金、資遣費或工資,經主管機關限期令其清償;屆期未清償者,中央主管機關得函請入出國管理機關禁止其代表人及實際負責人出國。
就關廠工人案中、如期依約還款的四百八十案,勞動部部長潘世偉昨天表示,已就要不要還、該怎麼還、經費從哪來等進行研議,最快二個月內提出方案。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強烈要求勞動部除全面還款外,潘世偉也應向關廠工人道歉。但潘世偉始終不願鬆口,強調關廠工人案是借貸契約,過去已為政府制度的不健全道過歉。

來台陸勞 恐成職災人球?


本月10日發生陸籍勞工在遠雄建設電梯工程中死亡的「職災」個案,上午勞團呼籲政府提出解決之道。
記者陳柏亨/攝影
政府宣示禁止大陸勞工來台工作,現行來台陸籍人士皆採「商務交流」,12月10日發生了中國籍勞工來台履約卻因職災死亡首例,雖經勞動部認定無誤,但該名中國籍劉姓員工卻無法得到我國勞保的職災保障。對此,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賴中強說,中國籍勞工不應受到一國兩制的歧視待遇,應比照外國人來台履約適用就業服務法的相關規定辦理,不應淪為職災人球。
勞工陣線今日舉行「十萬異鄉客淪為職災人球」記者會,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說,根據統計,到今年10月底,共有9.4萬名商務人士核准來台,預計到12月底將突破十萬人,而這些異鄉客都有可能淪為職災人球。
不過,移民署卻說,九萬多人當中,有高達8.8人是屬於短期開會、參展,不會有淪為所謂職災人球的狀況;而5400多人才是從事商務研習和履約活動的「商務活動交流」。
賴中強說,此次發生意外的中國籍勞工,就是以履約活動名義來台組裝電梯,但同樣是驗貨、售後服務、技術指導等履約活動,若是外國人要來台灣從事相同性質的工作,則必須遵守相關規定,包括必須向勞動部申請發給工作許可,且其薪資水準不得低於公告的4萬7971元。
賴中強進一步指出,反觀中國籍人員,邀請他的企業雇主不須負擔履約人員任何社會保險的雇主責任負擔,也不須遵守薪資下限規定,沒有勞工保險職災保障,不僅導致該名中國籍劉姓員工無法得到我國勞保的職災保障,也突顯一國兩制的歧視待遇。
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理事長鄭雅文說,營造業勞工本就是發生職災的高風險群,她除了呼籲職災保險應單獨立法外,受雇者也應全面納入職災保險,派遣出國考察研習或提供服務者等勞工,不宜屬「自願加保」,為了確保職災者的補償權益,所有受雇者皆應強制納入職災保險。

大廈管委會應自104年1月1日適用勞基法

2014-12-19 聯合晚報 記者陳素玲╱即時報導

勞動部表示,未報備之大廈管理委員會(簡稱未報備大廈管委會)自104年1月1日起適用勞基法,如有自僱勞工(含本國籍、外籍配偶、陸港澳地區配偶),無論勞工年齡是否超過65歲、是否領過勞保老年給付,均屬勞工退休金條例之強制提繳對象,未報備大廈管委會應自是日起按月為其提繳不低於每月工資6%之勞工退休金,儲存於勞保局設立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
此外,若該類管委會經政府機關核發相關證明文件者(如:稅籍資料),則應依就業保險法規定為所屬勞工申報參加就業保險,並得自願參加勞工保險。
勞保局提醒未報備大廈管委會,如有自僱勞工,應向該局辦理申報提繳勞工退休金,如經審查應參加就業保險者,該局將逕予依勞工退休金提繳申報書表辦理就保加保。相關申報空白書表可洽該局各辦事處索取或至該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 bli.gov.tw )下載使用,該局網站亦已提供相關資訊,歡迎上網參覽。
勞保局表示,大廈管委會如未自僱勞工,而係將相關工作委外辦理(如委託清潔、保全、物業管理、大廈管理維護公司等),則該類人員應由委外公司辦理勞(就)保加保及提繳退休金,管委會無需再向勞保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