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9日 星期一

105年起 保全月工時上限240小時

工時認定及記錄的新紀元


專家傳真-工時認定及記錄的新紀元
在外工時指導原則舉例指出,遊覽車遊客下車遊憩期間,駕駛若得自行利用,可不認定為工作時間。圖/本報資料照片
我國勞動基準法(以下簡稱「勞基法」)規定:「雇主應置備勞工簽到簿或出勤卡,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勞基法施行細則要求雇主「記載勞工出勤情形之時間,記至分鐘為止」。雇主是否依法令記載勞工出勤情形,亦為勞動檢查之重點。然而,有些勞工並非在固定場所內工作,平常甚至不必進入公司辦公室,其工時應如何認定及記錄,實屬難題。
有鑑於此,勞動部於民國104年5月6日訂定「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時間指導原則」(以下簡稱「在外工時指導原則」)全文4點,自即日生效,適用於「新聞媒體工作者」、「電傳勞動工作者」、「外勤業務員」、「汽車駕駛」,至於其他經常在外之工作者,得經主管機關檢討後,納入適用。在外工時指導原則有以下幾項頗值注意:
一、應書面約定之事項:
有關正常工作開始及終止時間、加班認定、休息時間及輪班制換班等有關事項,應以書面勞動契約約定,並訂入工作規則。
二、「工作」與「休息」:
在外工時指導原則以「是否在雇主指揮監督下」及「可否自由利用時間」作為「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之判斷標準。「工作時間」指勞工在雇主指揮監督下提供勞務或受指示等待提供勞務之時間。正常工作時間結束後,雇主若使勞工工作,勞工可自行記錄工作起迄時間,雇主應補登工時紀錄。
「休息時間」則指勞工自雇主指揮、監督狀態下脫離,得自由利用之時間。在外工時指導原則舉例指出,遊覽車遊客下車遊憩期間,駕駛若得自行利用,可不認定為工作時間,但若仍有遊客留在車上,該期間駕駛實際上無法自行利用,應屬工作時間。
三、可以約定起迄時間認定正常工時:
勞工因故於事業場所外工作致不易計算工時者,其一日之正常工作時間以約定之起迄時間為準;加班則仍應以實際勞務提供之起迄時間計算。
四、可約定一定加班時數免徵得雇主同意:
勞雇雙方得事先約定一定時數內免事先回報及徵得雇主同意,於工作完成後,雇主應記載勞工事後回報實際加班之時數。
五、工時記錄方式多元化:
勞基法僅規定以「簽到簿或出勤卡」記錄工時,在外工時指導原則進一步規定,工時記錄方式不限於簽到簿或出勤卡,只要是「可供稽核出勤紀錄之工具」皆可,例如:行車紀錄器、GPS紀錄器、電話、手機打卡、網路回報、客戶簽單、通訊軟體、發稿紀錄、線上登錄系統、派車單…等等。
六、雇主應製作工時書面紀錄:
雇主必須記載、補登勞工回報之工時,且雇主於接受勞動檢查時,並應提出書面紀錄。即使一日正常工作時間以約定之起迄時間為準,雇主仍應製作工時書面紀錄。
對外勤勞工而言,在外工時指導原則有助保障其權益;對雇主而言,該指導原則亦為提升管理效能的方案。惟須注意,勞雇雙方依該指導原則所約定之勞動條件,不得違反勞基法相關規定。勞雇雙方若能在勞基法的架構下活用在外工時指導原則,當可預防諸多爭議,使勞雇皆可各盡所能,共創雙贏局面。(工商時報)

出處 :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617000087-260202

調薪未果 高雄看護工訴:時薪75 ?

2015-06-26 07:23:33 聯合報 記者梁雅雯、蔡容喬/高雄報導

高雄看護工投訴,勞基法調高基本薪資,連鎖速食店時薪有119元,高雄看護工卻只有75元。(圖非當事人) 記者/鄭超文攝影

高雄看護工投訴,勞基法調高基本薪資,連鎖速食店時薪有119元,高雄看護工卻只有75元,其他縣市看護工薪資都已在去年底調高到1200元,大高雄病患家事服務職業工會欲跟進調升200元,4月行文給多家大醫院至今未果;市府勞工局表示,看護工不屬勞基法規範,無法強制醫院比照勞基法


勞工局勞動條件科表示,看護工屬個人服務業的家事勞動業,其雇主就是病患或病患家屬,並不歸勞基法規範,若該工會認為薪資不合理,須與病患或簽約醫院自行溝通,議定雙方都同意的價格,不能強制醫院須比照勞基法標準訂定價格。
高醫表示,4月間收到公文後,同月16日就調整部分價格,因較少看護工願意接12小時的半日班,有將日班和夜班各自從1000元調整至1200元;特殊個案如精神病患、住隔離病房的患者,則調整為12小時1500元。高雄榮總也打算近期內調漲價格, 並沒有對工會要求置之不理。
陳姓看護工表示,高雄看護市場收費已近20年凍漲,勞基法規定最低時薪為115元,但替人把屎把尿的看護工,時薪卻只有75元。去年底台東、台南、台北都已調高薪資,高雄多家看護公司有意跟進,今年4月發文給各大醫院,但各大醫院卻都置之不理,其他小型診間也都比照大醫院辦理。
他表示,看護幫患者擦屁股,光聞味道就受不了,患者還可能拉得滿床都是,甚至要穿手套挖肛門,很多人沒辦法適應,離職率高。也會遇到患者本身有傳染病如肺結核等,看護本身處在高危險的情況,希望能保障基本權益。

出處 : http://bit.ly/1FKl2DZ

勞動部公告:兼任助理適用勞基法

長期以來,學生兼任助理不被承認為「勞工」、未享勞動保障,勞動部今天發布「專科以上學校兼任助理勞動權益保障指導原則」,只要學校或教授對兼任助理提供工作的指揮監督,且兼任助理領的的報酬,與協助學校研究或教學有勞動對價關係,即可確認學校與兼任助理間有勞雇關係,學校應依《勞基法》替這些兼任助理投勞保、就保、健保,還必須幫兼任助理提繳勞退金。
勞動部長陳雄文說明,「專科以上學校兼任助理勞動權益保障指導原則」的發布,意味著全台11萬名專科以上學校兼任助理的勞動權益將更有保障。
根據估算,全台學校若幫11萬名專科以上學校兼任助理投保勞保,將多付8、9億元的錢。(中時即時)

出處 :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0617002679-260405

中市公車司機陳情超時加班 勞局:安排勞檢

2015-06-16 08:03:57 聯合報 記者洪上元/台中報導

5名公車司機昨到市府抗議,參選立委的律師柯邵臻陪同,舉牌抗議遭壓榨。 記者洪上元/攝影

台中市大眾運輸風波不斷!有5名公車司機昨到市府陳情,抗議公車業者壓榨工時,苛扣三節獎金,要求市府介入。業者強調,部分司機因違規遭解雇,獎金經工會同意,已分攤到每月薪水中。
台中BRT自7月8日起將改為優化公車專用道,引起公車族正反爭議。昨有5名分屬不同客運公司的公車司機,昨在參選立委的律師柯邵臻陪同,在市府廣場舉看板抗議。
開車14年、已遭解雇的駕駛邱鼎國,他曾擔任工會理事,被藉故刁難,當場把公會理事證書撕毀。他強調,公車排班超時,上班4小時被排休5小時,然後再上4小時,工作與休息時間都被切割,每天上班都是疲勞駕駛,真怕出意外。
開車15年的現職司機紀振義說,每次發車前有30分鐘休息時間,但忙著巡車輛,根本無法休息,上班時間從下午1點到8點,除短暫上廁所外,都在透支體力。
司機抗議,每天超時加班,加班費計算卻被苛扣,每月減少近1萬元,甚至三節獎金被取消,根本在壓榨勞工。
業者表示,部分司機已離職,都是違反工作規則,例如被檢舉多次開車滑手機,影響工作安全;至於三節獎金問題,經過工會提議,分攤到每月的薪水中,並非被取消。
台中市勞工局表示,對工作超時現象很重視,將安排勞動檢查,若有違法問題,將依法裁罰並要求改善。

出處 :http://bit.ly/1HsmPVt

「宅經濟」夯!倉儲業旺 勞檢不合格

2015-06-23 07:43:12 聯合報 記者呂思逸/板橋報導

「宅經濟」夯,帶動運輸倉儲業成長,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昨公布運輸倉儲業抽查勞檢結果,27家中不合格有18家,不乏知名業者,除了常見的未給加班費,台灣宅配通更是第5次違反勞工超時工作,遭裁罰30萬元
勞工局說,勞工單日工時不得超過12小時,單月加班時數不得超過46小時,勞工也不得連續工作12天,運輸倉儲業的員工常以「趟次」計酬,要注意自身工時必須合法,若無法改善,可向勞工局申訴。
台灣宅配通還違反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工作7日至少1日例假,總計被發罰40萬元。台灣宅配通表示,內部將討論處理。
另外,祥億汽車第3次未給加班費,且第2次違反國定假日出勤未加倍工資的規定,加罰13萬元。
新海運輸則是第2次未給加班費、勞工超時工作,加罰10萬元。
新海運輸表示,倉儲業數十年來都以「趟次」給薪,薪資已包含加班費用,他們也以安全為第一,在貨物運輸不逾期的要求下,鼓勵勞工多休息,自行調配工作、休息時間,他們已提起訴願。祥億汽車則不回應勞檢被罰問題。
勞檢處長胡華泰表示,依據勞基法規定,貨運駕駛及理貨人員「等待」船隻到港或卸載貨物的待命時間,因勞方等待時間、地點都在受業者的監督範圍內,應列入工作時間,業者不該將經營風險(貨物延期到岸等)轉嫁到勞方上。
胡華泰指出,此次抽查以2014年12月至2015年2月過年期間勞工工作時間,發現超過30%業者都不合格,其中以違反勞工超時工作的比例最高,共有12家,其次是未足額發給加班費有6家。

出處 : http://bit.ly/1InFHUA

企業職災案例頻傳 勞檢單位罰就有效了嗎?

勞檢專家:「勞資政三方角力,應建立共識為先」

2015-06-26 11:43:57
為了落實台北市長柯文哲「有感新政」,北市新上任的勞動局長賴香伶,一上任就各產業開始進行大規模「勞動檢查」。勞檢單位如此登高一呼,各大產業無不繃緊神經嚴陣以待。目前台北市勞動局針對了醫療院所以及媒體業主動進行勞動檢查外,針對勞資糾紛與工安意外,也都強加審查與開罰,針對企業主方面,該如何因應勞動檢查? 

中華人事主管協會執行長 林由敏表示,勞動檢查對於雇主而言,增加不少企業成本,目前被開罰的產業如醫療院所、媒體產業等,開罰原因都是在於勞動條件不一致,雇主並沒有建立起一套落實「勞動法令遵循意識」。事實上,許多雇主都沒有建立起正確的勞動法令意識,導致勞工、雇主以及勞檢都沒有共同的認知,勞資爭議便油然而生。 

中華人事主管協會資深講師 黃竑鈞認為,與其等待勞檢單位上門稽查,企業更應該事前建立起勞動法令意識與申訴管道來作為預防。黃竑鈞認為申訴管道是企業內部員工可以尋求公平、公正的解決途徑,並且能夠有效防止勞資糾紛,保障員工在不受威脅的情況下可以申訴。黃竑鈞建議除了設立獨立運作的工會,明確訂定申訴管道立定規章外,企業也可以成立申訴籌備小組,由人資部門與總務單位將申訴案件以專案辦理,設法在短時間內提出解決之道。 

黃竑鈞提到,職安署104年已規劃執行13項勞動條件專案檢查,包括違反勞動法令情形較為嚴重之行業,如儲配運輸物流與汽車貨運業、醫療院所、保全服務業、國道客運業及物業管理事業機構等專案檢查,預計全國實施1,100餘場次,受檢對象篩選原則主要以去年專案檢查有違反法令規定者及依該業名冊逐年檢查,對於違反勞動法令者,由各地主管機關依規定處分,並依法公布違法事業單位資料。 

針對勞動檢查單位,同一套的勞基法律規範要套用在台灣各大產業,似乎也說不過去。北市為此首創了「陪同鑑定」勞檢新制,開放讓專業資深的從業人員擔任陪鑑人,隨同勞檢。陪同審查機制是為了透過內外部三方實務經驗來評估企業勞檢的重點。黃竑鈞認為此機制立意良善,但是勞檢一味的開罰企業與高規格審查,並不會使勞資緊張的關係有所改善,建議勞動局真正核心的問題是建立起雙方達到共識的橋樑。 
資料來源:中華人事主管協會 
(本報訊)
【中央網路報】
出處 : http://www.cdnews.com.tw/cdnews_site/docDetail.jsp?coluid=112&docid=103274300


勞部將對13行業專案勞檢 你的上榜了嗎?


勞動部今年規劃的專案勞檢行業。唐鎮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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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今舉行新任職安署署長布達典禮,新任職安署署長劉傳名說,今年已規劃將針對13大行業進行專案勞動檢查,今年擴增的325名勞檢人力也已經進入戰備狀態,月底教育訓練結束後就可上路。

依職安署規劃,今年除了每年都有的國道客運、物流業、保全等專案勞檢外,今年還新增物業管理事業機構(大廈保全)、金融保險業與建教合作機構勞檢。(唐鎮宇/台北報導)

雙北互援 勞保局主動提供傷病給付

八仙樂園塵爆意外,勞動部昨表示,會主動核對傷者相關資料,若屬勞工身分並符合申請資格,將主動提供普通傷病給付;北市社會局昨也派出23名社工進駐台北榮總等14家醫院,關懷慰問傷者及家屬,並提供諮詢服務。
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表示,雖然意外發生在新北市,但主辦色彩派對的公司設在內湖區,已協調新北市府一併進行勞動檢查。
勞動部指出,傷者經勞保局核對屬勞工身分,因傷害或疾病住院治療無法工作,從第4日起,將發給普通傷害、疾病補助費,金額為診療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半數,每半個月給付1次,最多請領1年。
若是受傷勞工是受雇八仙樂園或活動承包商,則屬職業災害,業者需依法給予公傷病假,並給與醫療及工資等補償,職災給付為平均月投保薪資7成,若1年後仍未痊癒,給付改為月投保薪資半數。
勞動部也呼籲,對這次意外受傷的勞工,雇主在請假程序上應彈性、包容、從寬處理,如有爭議,勞動部已協請地方主管機關處理;搶救善後期間,若八仙樂園雇主要求勞工加班,仍應注意給予勞工適當休息,由於八仙已被新北市政府要求停業,搶救善後告一段落後,雇主如要求部分員工停工,停工期間工資雇主應照給,勞動部將請新北市政府積極關注。
台北市長柯文哲昨一早透過臉書表示,將全力支援新北市救災,把此次意外視為台北市的事。(中國時報)

出處 :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629000358-260102

基本工資新制上路 加強勞動檢查維護勞動權益

  • 台灣好新聞-
  • 基本工資新制上路 加強勞動檢查維護勞動權益

    記者黃駿騏/桃園報導
    7月1日起基本工資新制上路,桃園市長鄭文燦24日於市政會議中,責成勞動局加強檢查,並督促業者按照勞動基準法和相關規範執行,並責由教育局、新聞處、警察局、消防局等局處積極配合相關教育宣導及安全維護工作。
    針對勞工基本薪資新制上路,市府勞動局於市政會議中以「暑期工讀生勞動權益」進行專題報告。
    鄭文燦在聽取專題報告後提醒勞資雙方注意,今年7月1日起每月基本工資調漲為20,008元、每小時基本工資調漲為120元的新規定,並要求業者依法落實執行,包括暑假工讀也必須符合這個標準。
    鄭市長說,學生族群於暑期打工人數眾多,常見打工場所,包含賣場、加油站、餐飲業、休閒娛樂場所等業別,請勞動局按照規定分類別進行檢查,也要特別針對違法濫扣工資、遲發工資、工作內容地點與契約內容不同,或剝奪休假權益等違規情況加強檢查,以確保年輕族群工讀權益。
    鄭市長指出,加強勞動檢查目的是要讓業者改善,不是為了要罰款,但是針對明確違法、故意違法或累犯的業者將依規定進行裁罰,也會在勞動局網站設專區公告違規業者紀錄。
    104年7月1日起,每月基本工資調漲,延長工作時數也要按照加班規定,暑期工讀雖然是短期性質,仍應依規定投保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請勞動局督促業者按照勞動基準法及相關規範執行,不能剝削打工學生的權益。
    鄭市長也提及,除了維護青少年的打工權益,也要特別注意打工陷阱、暑假活動等青少年的安全,請警察局持續辦理「暑期保護青少年─青春專案」,也請消防局在暑假期間特別針對市內水域安全加強防範。
    勞動局長潘鴻麟表示,今年違規情形較去年嚴重,今年5月為止累積裁罰金額已接近103全年度裁罰總金額,目前104年度寒假工讀生專案已稽查40家,裁罰件數12件。
    今年暑假期間預計再稽查160家,稽查對象以飲料店、餐飲業、加油站、便利商店及娛樂休閒服務業為主,檢查重點為工資未達基本工資、工資未全額給付勞工、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加班費等違反勞基法事項,有違者依勞基法第79條第1項裁處新臺幣2萬至30萬元罰鍰,並令業者限期改善,也會依勞基法第80條公布事業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出處:http://n.yam.com/taiwanhot/place/20150624/20150625112532.html


    2015年6月22日 星期一

    北市勞動局又出招!7月對金融業勞檢

    北市勞動正準備在7月,針對金融業發動勞動檢查,重點將鎖定銀行業。圖為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資料照,記者王敏為攝)
    2015-06-02  14:24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北市勞動局再出招!繼日前針對媒體業進行勞檢後,正準備在7月針對金融業發動勞動檢查,重點將鎖定在普遍有超時與過勞問題的銀行業。
    金融從業人員超時、過勞問題引起社會關注,日前金管會委託金融4大公會進行工時調查,但結果卻顯示金融業勞工,每天平均僅加班0.92小時、加班費也都符合勞基法,遭立委質疑資方公會代為調查,結果與現實不符。
    《蘋果日報》報導,北市勞動局勞動基準科科長葉建能表示,金融業常見長工時、隱性加班等問題。上週已與28位企業工會推薦或自薦的陪鑑人開會,了解金融業目前的勞動條件問題。
    葉建能也指出,舉例來說,銀行表定3點半結束營業,但後續還有對帳等工作,造成工時偏長,也不一定有加班費,因此重點會鎖定銀行的勞動條件問題。詳細的勞檢內容及方向,將會再與陪鑑人開會討論。

    高薪低報 勞保局揪9千雇主

    2015-06-03 14:46:28 聯合晚報 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為找出高薪低報的不肖雇主勞保局近期篩選員工平均投保薪資與同縣市、同業別平均投保薪資差額上千元至萬元的企業,查出逾9000家可疑廠商投保薪資差額達萬元以上有300多家,勞保局發函要求改善,否則開罰
    勞保局盯上平均投保薪資較同一縣市、相同業別差額過大企業,上周起發函輔導改善。勞保局表示,查核共找出9126家可疑事業單位,其中員工人數500人以上、投保薪資差額千元以上者近9000家,500人以上約200多家。
    投保薪資異常事業單中,員工平均投保薪資低於同業7000元以上者、基本工資投保人數占四成以上者,約500多家。與同業薪資差距達上萬元、部分工時占八成以上者,約300多家。
    勞保局表示,員工薪資雖是企業成本考量,但與業界投保薪資差距過大,不符一般比例原則,若是雇主刻意低報,影響更大。
    若基本工資投保人數占比太高,甚至八成都是部分工時人員等,都是可能違規對象。今年勞保局設定區域條件相同,與同業平均投保薪資差額過大對象,列入輔導清單。


    2015年6月16日 星期二

    抗議血汗超時 市府:將勞檢


    抗議血汗超時 市府:將勞檢
    多名公車司機15日到台中市府廣場抗議,開車工作超時,業者壓榨勞工。(盧金足攝)
    多名現職、離職公車司機15日到市府抗議,抨擊業者違反《勞基法》,司機開公車長達6小時,不符連續開車4小時,至少應有30分鐘休息規定,市府未實施勞動檢查,他們被壓榨成「血汗司機!」勞工局表示,業者如有違法,將依法裁罰並要求改善,維護勞工權益
    台中市職業大客車駕駛自救會、台灣人權文化協會、台中市原鄉文化協會和自救會義務律師柯劭臻到市府控訴業者,要求他們超時開車,一連開好幾趟都無法休息,「有時候累到想打瞌睡,捏臉頰、掐大腿提神,開到自己都覺危險。」
    司機高舉抗議看板表示,汽車業管理規定,每天最多駕車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連續駕車4小時,至少應有30分鐘休息;開公車15年的司機抱怨,早上6點出門回到家10點,休息時間不到8小時。
    柯劭臻說,遭解雇的司機被業者變相剋扣節金、薪資、罰單及保費,甚至拒絕出示所扣保費所憑據的保單內容,司機只好組自救會爭取權益,勞工局未依法裁罰公車業者,更沒實施勞動檢查。
    勞工局表示,將派員進行勞動檢查,業者是否有給司機充足的休息時間,如有違法,即依法裁罰,要求立即改善。交通局強調,會在兼顧民眾乘車需求及公車司機權益,要求客運業者妥善處理。(中國時報)

    出處 :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616000707-26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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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6月2日 星期二

    老闆騙很大?勞動部長:全國僅 20 萬人適用責任制,其他都是雇主騙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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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申請勞動檢查就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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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雲林縣醫療業勞動檢查 五醫院超時工作嚴重


    雲林縣醫療業勞動檢查 五醫院超時工作嚴重http://www.nownews.com/n/2015/06/01/1706941
    Posted by 勞工,勞基法,勞動權益知多少 ? on 2015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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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6月1日 星期一

    員工過勞生病 罰僱主30萬 ?


    員工過勞生病 罰僱主30萬 ?
    Posted by 勞工,勞基法,勞動權益知多少 ? on 201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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