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5日 星期六

每天搬貨2公噸 腰傷公司要賠 ?


華碩聯合科技公司彭姓女員工長年搬運重物,每日抬重量超過二千公斤,她因腰椎間盤突出,手術後不能勝任工作遭資遣,休養兩年仍無法痊癒,提給付職業災害補償訴訟;士林地院認為是職業病,判華碩賠償一百卅九萬元。
彭姓女員工一九九七年進入華碩,月薪廿四K。彭女說,她在龜山廠擔任品管人員時,每天得搬運至少二千六百公斤貨品,後來轉任蘆竹廠維修人員,每天搬、抬的顯示器總重也超過二千公斤。
「搬重『年資』至少八、九年!」彭女說,二○○九年被診斷腰椎間盤突出,右肩和左手肌腱也發炎;事後她動了腰椎板切除、脊椎後側融和等手術,但無法完全康復。
華碩隔年以「不能勝任」為由資遣彭女,但她遭資遣兩年後仍未痊癒,無法再從事粗重工作,求償一百四十萬元。
華碩強調工作環境符合標準,彭女絕大部分時間都在檢修產品,搬運只是「附屬」,椎間盤突出與工作無關。
程姓同事出庭作證表示,抽驗電腦主機必須自己搬、疊箱盒,每日若工作八小時,搬運重量至少二、三千公斤;若加班,數值更高。
法官認為,彭女搬運雖是附隨工作,但因身高一百五十三公分、體重七十八公斤,搬貨過程中腰椎較易受壓迫,病症和業務有因果關係。
聯合報╱記者王宏舜/台北報導 2014.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