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7日 星期三

高鐵好血汗 每年A員工至少5千元加班費 ?




高鐵遭員工檢舉,每年A員工至少5千元加班費。資料照片

高鐵好血汗,連加班費也要A。高鐵日前遭員工向北市勞檢處檢舉,多年來短付所有員工加班費,高鐵工會證實,的確也接獲不少類似的反應,估計有上千名維修、運務人員等遭A加班費,推估每人平均每年至少了5千元。高鐵則否認,但台北市勞檢處今證實高鐵違法,近日將移送勞動局裁罰。

高鐵工會透漏,高鐵公司的確已遭北市勞檢處勞動檢查,主要是一般勞工每天工時為8小時,高鐵則採雙週變形工時,2週內不能超過84小時,但曾有員工發現每個月工作190小時到200小時,早超時工作20多個小時,但加班費卻只有幾百元,因此憤而向北市勞檢處調查,勞檢處已請高鐵工會協助調查,預估有上千名維修、運務人員都被A加班費,平均每人每年少給了逾5千元,因員工年資有高有低,若平均5年計算,平均每人恐遭高鐵凹了2萬5千元加班費沒給,推估上千人受害,高鐵恐已欠2千5百萬元加班費。

台北市勞檢處表示,查證後確認高鐵公司違反2周不能超過84小時法定工時規定,查獲員工加班4.5小時到16小時不等,卻未給加班費,另國定假日也沒放假,近日會把檢查報告移給勞動局裁罰。

不過即便北市勞檢處前往高鐵調查後已認定違法,但台灣高鐵公司仍否認未依規定給加班費,台灣高鐵表示,高鐵已提供相關資料向勞檢處說明,輪班排班人員加班費一向根據法律和勞資協議結果辦理,加班時數以雙週84工時計算,因每月工時不同,有的月份較多,有的月份較少,輪班人員因排班關係,加班費計算有可能結算在不同月份,研判此事件應為員工與公司對加班時數計算方式認知有落差,以致員工誤解。(李姿慧/台北報導) 出處 : 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