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7日 星期三

證交所與工會 簽勞資團協

證交所昨(5)日與證交所企業工會簽訂團體協約,創下國內證券周邊單位第一個簽署勞資團協的首例。
證交所表示,協約內容係遵循勞動法令規定、保障員工基本工作權,並藉由建立勞資雙方平等溝通對話管道 ,落實公司治理,善盡企業社會責任。
證交所歷經近3年的勞資協商,終於在證交所董事長李述德的支持下抵定,在謀求員工、股東及公司間之最大利益前提下,與工會達成團體協約之簽訂。
李述德表示,勞資和諧是公司治理基礎,企業永續經營有賴穩健之勞資關係,「勞資和諧可齊力斷金、勞資和諧可永續發展」。
李述德並指出,簽署勞資團協除強化勞資間之信賴外,更凝聚雙方共識,建立公司團結一心、實踐「流通證券、活絡經濟」之默契。他強調未來勞資雙方持續對話,共同踐行企業社會責任,樹立公司治理新里程碑。
出處中時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