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0日 星期六

育嬰留停 企業員工雙贏


時報周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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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育嬰留職停薪措施嗎?你想過請育嬰假嗎?據統計全國有二十七萬餘人次請領過育嬰津貼,總金額高達二四四億餘元。愈來愈多人申請育嬰留職停薪,這也代表新的觀念正在形成,而這樣的觀念正為企業與員工創造雙贏。
因應社會趨勢與當前少子化的現況,自九十一年三月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後,即明定育嬰留職停薪制度;九十八年五月起,增發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為鼓勵更多的企業落實性別工作權的實質平等,勞動部自九十五年開始,每兩年舉辦一次友善職場優良事業單位評選獎勵活動,並自一?三年起擴大為第一屆「工作生活平衡獎」優良企業表揚活動。透過這樣的活動,讓人發覺獲獎企業對職場女性提供的友善措施非常多樣與創新,包括安胎休養假三十日內全薪、十五周全薪產假、孕婦專用置物櫃、孕婦優先專用停車位等。這些措施對於平衡員工的工作與家庭,發揮了極大的助益,也顯示勞動部與企業聯手打造友善職場的用心。
為了讓國人了解這些育嬰留職停薪措施的好處,勞動部更在華山文創園區辦理「工作與家庭平衡—育嬰留職停薪措施」座談會,透過焦點對談,讓更多人能看見育嬰留職停薪措施如何為企業與員工創造雙贏。
真人現身說法
新聞主播張珮珊與岑永康夫妻,一致認為育嬰留職停薪讓他們有了陪伴孩子共同成長的珍貴回憶。回想當年孩子剛出生時,夫妻兩人也曾為了在專心照顧小孩與工作間的平衡傷透腦筋,最後達成共識,彼此協調出工作時段,以互相補位的方式,一方面兼顧工作,更重要的是,能陪小孩一同成長。
張珮珊憶起當年還沒有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可領的日子,非常羨慕現在的父母。她認為這項措施幫助很大。之前與老公以互補的方式兼顧工作與家庭,雖然辛苦但很值得,而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相信可以讓許多父母更無後顧之憂。
於明基電通任職的韓君實擁有一對可愛的雙胞胎,為了陪伴孩子成長,他決定向公司提出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他認為,就是因為有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減輕了經濟負擔,讓他得以全心陪著孩子享受難得的親密時光。
在網路公司擔任行銷企畫主管的林靖雯,在四十歲後連著生下一男一女,她認為除育嬰假外,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讓她不再擔心生養小孩的經濟壓力,「因為畢竟家中的負擔不會因為有人沒了工作而陷入壓力,這讓只有一個小孩的家庭會更想再擁有一個小孩。」
在台灣艾甌公司工作的詹媛文,原來對於育嬰留職停薪這項政策頗有疑慮,小孩出生後決定試試,向公司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沒想到得到公司大力的支持,主管不但主動請人資部門協助配合,並且協調部門同仁分攤她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的工作,讓她滿心感謝。
幸福企業留人才
愈來愈多公司不再抗拒育嬰留職停薪的措施,除了因法規的訂定外,最重要的是企業主也意識到「人才」是企業的重要資產,留住人才方能面對新時代接踵而來的各項競爭!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劉傳名司長表示,隨著勞動市場結構及家庭型態的改變,工作與家庭生活平衡的概念逐漸受到重視,過去,在企業中對勞工請休生產與育嬰假期的不友善態度,已經隨著時代改變,「不光是女性,有愈來愈多的男性也主動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而育嬰津貼則是更進一步的讓許多年輕父母有了更大的空間,對於這項政策,勞動部表示,育嬰津貼發放標準,是以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當月起前六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六○%計算,按月發給,每名子女最長可領六個月。
如果父母二人同時都是就業保險的被保險人,而且同時撫養未滿三歲子女,也都符合請領資格,則可以先後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但不能同時請領,以免發生其中一人領不到津貼的情形。
只要請領津貼的期間不要重疊,合計每一子女最長可以領取一年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還有,如果同時撫育二名以上未滿三歲子女,父母也可以先後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舉例來說,如果媽媽已符合請領條件,並向雇主辦理育嬰留職停薪,也已經向勞保局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在媽媽領滿六個月津貼後復職,改由爸爸向雇主辦理育嬰留職停薪,只要爸爸也符合請領規定,那麼夫妻兩人最長就可以請領到一年的津貼補助。
這項政策對許多家庭來說,無疑是一項福音。劉傳名司長說,「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政策已實施逾五年,截至今一○三年十月底止,合計總請領人數有二十七萬六千餘人,總核付金額為二四四億餘元。」另外,根據勞動部調查,勞工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後大多能順利重返原單位復職,且未來有意願再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者,高達八十八‧七%,顯見這項制度確已發揮協助勞工兼顧工作與家中年幼子女照顧需求的功能。
主播張珮珊笑著說,「愈是重視員工需求的幸福企業,不但員工的向心力與工作績效表現好,更為企業帶來正面成長與創新能量。」而由整體社會發展的角度出發,打造工作與家庭生活平衡的優質勞動文化,更是首要之務。
創造職場新價值
育嬰留職停薪措施不僅幫助許多新手爸媽解決育兒與經濟的難題,更是時勢所趨。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田秀蘭教授指出,從兒童的成長的角度觀察,父母親全心的陪伴與照顧能協助孩子建立安全感與自信心;從員工的角度來看,透過育嬰留職停薪措施,對於自身的職涯發展、生涯規劃有了重新思考的可能;對企業來說,當提供員工好的環境,讓員工感受到公司的好,在工作上的表現會更賣力,所創造的價值更是無可比擬。
勞動部指出,推動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政策的初衷,就是為了幫助家有新生兒的父母,不再面對工作與育兒兩頭燒的困境,不但能透過育嬰假獲得喘息,更能獲津貼補助以確保家庭經濟無虞。
不僅如此,勞動部今年度起更主動追蹤曾提出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的勞工,關懷他們在育嬰假期結束後的復職狀況,根據一○二年十一月的統計,復職率高達九成,顯見企業重視人才留任的態度,並積極配合育嬰留職停薪政策的推動。
勞動部指出,政策的成功,主要歸因於觀念的改變。從企業的角度觀察,有愈來愈多的研究發現,愈是重視員工需求、營造友善家庭氛圍的企業,不但員工流動率低,向心力與工作績效表現更高,更對各方人才產生磁吸效應,為企業帶來更多正向的循環與創新的能量。
以鼓勵代替處罰
綜觀育嬰留職停薪政策推動至今,男性提出申請的比例雖然已逐年增加,但由於許多職涯發展因素或是刻板印象,讓許多男性裹足不前,政府應多鼓勵男性也能勇敢提出申請。
新上任的勞動部部長陳雄文表示,勞動部會持續在相關法令與措施上為廣大的勞工朋友謀求福祉,加強整合中央及地方資源推動「育嬰留職停薪復職協助措施」。他也同樣鼓勵企業除了推動育嬰留職停薪相關措施外,更可積極規劃友善員工育兒的工作環境,也期待更多爸爸能分擔家庭照顧的責任。勞動部也會持續加強宣傳工作,讓做得好的企業楷模被更多人看見。
陳雄文部長強調,「推動工作生活平衡是幫助勞資雙方創造雙贏,當企業塑造一個讓員工快樂工作的環境時,員工也將熱情投入,加倍貢獻在對工作的專業與創新。」也正因如此,讓企業與員工相互支持,為企業創造高獲利。
勞動部積極推動工作與生活平衡,並期待企業積極營造關懷與尊重的職場文化,讓員工能兼顧生活的品質與身心平衡,盡情發揮工作潛能、創造高績效,企業也藉此吸引及留住更多優秀人才,提高生產力,並成為推動國力大步向前的新動能!
別讓你的權利睡著了 法律相挺 善用資源 新手父母免驚
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復職: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7條規定,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後,申請復職時,除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主管機關同意者外,雇主不得拒絕:
一、歇業、虧損或業務緊縮者。
二、雇主依法變更組織、解散或轉讓者。
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者。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受僱者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者。
雇主因上述各款原因未能使受僱者復職時,應於30日前通知受僱者,並應依法定標準發給資遣費或退休金。
職業訓練資源
受僱者與雇主皆可利用以下資源:
協助事業單位人力資源提升計畫:
因事業單位可預期受僱者重返職場時程,故受僱者如有訓練需求,可納入事業單位當年度訓練計畫,並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申請,提供相關訓練費用補助。
產業人才投資方案
受僱者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可參加經核定之民間訓練單位所辦理之相關實務訓練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