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2日 星期一

僱主欠3個月勞退 將公布名單

逾3個月未繳勞退金的僱主,未來恐被公告名單。圖為勞保局作業情況。資料照片
【唐鎮宇╱台北報導】國內現有六百萬勞工適用勞工退休金新制,僱主每月需提繳相當薪資百分之六退休金到勞保局的勞工個人專戶中,為避免企業惡意欠繳影響勞工權益,勞動部研擬修法,未來地方政府會公告欠繳三個月以上的企業或僱主名單,首波估有八千家企業被波及,最快明年實施。

根據規定,勞工年滿六十歲可請領勞工個人專戶退休金,勞保局每月二十五日會開出上個月的繳費單要求企業提繳,例如本月二十五日會開出上月繳費單,企業需在二月底前繳納;若未按時繳,勞保局會再次催繳,要求在三月底前繳清,否則從四月一日起開徵滯納金。每拖欠一天要加徵百分之三,最高可達積欠金額的一倍。

「應通知受害勞工」

勞保局統計,目前適用勞退新制的四十六萬家企業,約有八千家拖欠勞退金遭徵滯納金。為避免企業惡意欠繳影響勞工權益,勞動部指,正研擬改《勞工退休金條例》,未來僱主若欠繳新制勞退金達三個月,各地勞工局可公布企業或僱主名稱。目前修法草案已送到行政院審查,如立院審議順利,最快明年可實施。 
政治大學勞工研究所教授成之約則說,企業名單被公布可能會增加貸款難度,應可對僱主產生警惕。上班族孫先生說,除公布名單外,也應直接通知受害勞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