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7日 星期三

《不要管太多》頭腦僵化 勞動檢查騷擾小店 ?



小麵店也要出勤寶和薪資明細表,讓老闆很火大。
小麵店也要出勤表和薪資明細表,讓老闆很火大。



我開麵店,請了四、五個員工,一個月沒賺多少錢,有一天,台北市勞動檢查處突然派員進行勞動檢查,說我沒有薪資明細資料,先罰二萬,又說我沒有出勤表,再罰二萬,這樣四萬就不見了。我自認被罰得很冤枉,從來沒人跟我說要做這些資料,況且我忙店裡生意都來不及,哪還有時間弄什麼薪資明細表、出勤表。


突擊罰款 老闆怒
本來我的麵店是不需要開立統一發票的,也從來沒有人來進行什麼勞動檢查,但後來我麵店生意不錯,逐漸上軌道,想說盡國民應盡的繳稅義務,申請開立統一發票,沒想到勞動局就根據這些資料,突如其來進行勞動檢查,我壓根不知道是什麼事情。

我一家小小的麵店,請員工來上班,早上10點備料,大家有共識一起忙,從來沒想過要打卡,我也沒看過麵店員工要打卡的,弄出勤表是要我一個一個盯著誰幾點來上班,一一登記嗎?真的很沒意義!

另外那個薪資明細表,我又不是大公司,薪水都是給現金,也沒有用薪資戶轉帳,通常就是一包現金加上薪水條這樣,勞資雙方都沒意見,我還要花時間登記明細表,實在浪費時間。

我好好地做生意,突然勞動檢查處的檢查員來,說我沒有準備這些東西,就立刻罰錢,我被罰得莫名其妙,政府難道只會查我們這些小店嗎?至少要先宣導告訴我吧!我若知道會這麼麻煩,或許當初就不應該來搞什麼統一發票,誠實納稅最後變成這樣,怨嘆啊!
勞動檢查處 顢頇回應
根據勞動檢查法的規定,檢查員不得事先告知要檢查的店家,以免店家對資料造假,失去真實性,除非重大職災問題才會事先告知。且根據勞基法的規定,店家本來就應該要備妥所有相關勞工薪資資料、出勤表等,這在民國73年就已經都規定好了。
陳先生
年紀:三十六歲
職業:與太太在敦化南路巷內開麵店
政府管太多,讓你生意難做、飯碗不保,卻無處申冤、怨氣難消?我們新增〈不要管太多〉,提供你一個出氣的管道。 出處:壹週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