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0日 星期六

4縣市水利會 聲明不適用勞基法

2015-01-09 聯合報 記者蘇郁涵/高雄報導

宜蘭、桃園、屏東及高雄的農田水利會會長昨天聯合發表聲明指出,水利會並不是營利事業單位,因此不適用勞基法,然而勞動部與農委會卻認為水利會適用勞基法,並公告要在105年7月1日起執行,引起水利會巨大反彈。
這四個縣市的農田水利會長昨天說,水利會負責的事項包括水利事業的興辦、改善及災害的預防等,在法律性質上屬於行政機關,而水利會人員也因依法行使公權力,在刑法上歸屬為公務人員,因此,「想不通為何勞動部與農委會認為農田水利會適用勞動基準法」。
他們指出,倘若水利會未來真適用勞基法了,那麼以後內部人員執行救災、違規取締等具有強制性的公法時,雇主因不得強制水利會人員於下班時間前往加班,最後,倒大楣的是廣大農民。
他們表示,農田水利會過去因為政府補助的農田水路工程修繕養護金額不足,常得自籌款挹注預算才能服務會員,如今,政府沒想辦法輔導各水利會發開財源就算了,還要將水利會納入勞基法適用業別中,「將嚴重動搖水利會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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