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4日 星期三

知名百貨離職員工爆!簽單毀損先掏錢負責

中天新聞》知名日系百貨公司離職收銀員工爆料,任職間遇到有問題的信用卡簽單,例如簽­單污損不見員工在「離職前」必須要拿錢抵押,以免未來客人拒絕付款,公司找不到人負責­但這恐怕違反「勞基法」。勞工局強調如果是要員工「額外」拿錢,不是從工資扣除員工可­以拒絕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