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9日 星期五

元旦四天連假 休假規定要注意

2014-12-18 經濟日報 記者吳佳蓉╱即時報導

元旦四天連假,放假規定要注意,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提醒,若企業的工時、休假制度是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的週休二日休假辦法,則明年1月2日可彈性放假,但須於其他休息日補班,不過補休日期可由勞資雙方協商,不一定得為今年12月27日。
但若企業的工時是按勞基法為2週84小時計算,則明年1月1日及1月2日皆應依法放假,無補班問題,但得經由勞資雙方協商同意與其他工作日對調,且提醒企業應事先公布調移後的休假日,否則未經協商調移,均應放假。
勞工局長謝政達強調,因民營事業單位經營型態並不一致,採行的工時、休假制度均有不同,無法作統一性規範。有關元旦是否連休或補班,可由勞資雙方協商約定及調整,但不可違反上述勞基法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