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7日 星期三

全面周休二日最快2016上路,勞工每年多放6天假 企業多付294億

2014-12-12 經濟日報 記者鄭杰/台北報導

勞動部推動縮短法定工時,勞基法修正草案近日出爐。未來法定工時將由現行雙周84小時縮短至單周40小時,並搭配增加每月加班工時至60小時、刪減勞工七天國定假日等兩大配套措施,預計最快2016年全面上路,有多達340萬勞工受惠,雇主將負擔294億元加班費。
目前勞工一年有19天國定假日,在全面周休二日後,將配合刪減至12天,主要是比照公務員(每年11天),但勞工會多休一天勞動節。綜合來看,全年勞工總法定工時將減少48小時,相當於一年少上六天班。
為降低雇主因縮短法定工時受到的影響,勞動部將同步放寬每月加班工時上限,由目前46小時提高至60小時。據了解,勞資雙方對於放寬加班工時上限仍存有歧見,但勞動部傾向將每月加班工時上限放寬至60小時。
針對推動縮短工時、全面周休二日,勞動部已完成討論,勞基法修法草案已大致底定,下周送勞動部法規會審查,並趕在今年底前送入行政院,盼於明年的立法院會期內完成修法。官員強調,完成立法程序後,還需要給企業適應緩衝期,最快後年全面周休二日。
官員解釋,2000年6月就通過縮減法定工時的修法,但為了給企業調整緩衝期,正式實施日期仍到隔年、2001年元旦才生效。
勞動部將新版法定工時定案為單周40小時,排除先前考慮的雙周80小時。全面周休二日後,每天正常工時八小時,加班後最多12小時的規定不變。
但配合縮短工時,勞動部將修改勞基法,勞工在國定假日、例休停休後選擇補休,若半年內來不及補休,強制雇主要改發加班費。勞工因天災停休出勤,須七天內補休並給加班費;輪班制勞工換班時(如今天晚班、明天變早班),中間至少要有11小時的休息;出勤紀錄保存期限則拉長到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