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9日 星期五

來台陸勞 恐成職災人球?


本月10日發生陸籍勞工在遠雄建設電梯工程中死亡的「職災」個案,上午勞團呼籲政府提出解決之道。
記者陳柏亨/攝影
政府宣示禁止大陸勞工來台工作,現行來台陸籍人士皆採「商務交流」,12月10日發生了中國籍勞工來台履約卻因職災死亡首例,雖經勞動部認定無誤,但該名中國籍劉姓員工卻無法得到我國勞保的職災保障。對此,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賴中強說,中國籍勞工不應受到一國兩制的歧視待遇,應比照外國人來台履約適用就業服務法的相關規定辦理,不應淪為職災人球。
勞工陣線今日舉行「十萬異鄉客淪為職災人球」記者會,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說,根據統計,到今年10月底,共有9.4萬名商務人士核准來台,預計到12月底將突破十萬人,而這些異鄉客都有可能淪為職災人球。
不過,移民署卻說,九萬多人當中,有高達8.8人是屬於短期開會、參展,不會有淪為所謂職災人球的狀況;而5400多人才是從事商務研習和履約活動的「商務活動交流」。
賴中強說,此次發生意外的中國籍勞工,就是以履約活動名義來台組裝電梯,但同樣是驗貨、售後服務、技術指導等履約活動,若是外國人要來台灣從事相同性質的工作,則必須遵守相關規定,包括必須向勞動部申請發給工作許可,且其薪資水準不得低於公告的4萬7971元。
賴中強進一步指出,反觀中國籍人員,邀請他的企業雇主不須負擔履約人員任何社會保險的雇主責任負擔,也不須遵守薪資下限規定,沒有勞工保險職災保障,不僅導致該名中國籍劉姓員工無法得到我國勞保的職災保障,也突顯一國兩制的歧視待遇。
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理事長鄭雅文說,營造業勞工本就是發生職災的高風險群,她除了呼籲職災保險應單獨立法外,受雇者也應全面納入職災保險,派遣出國考察研習或提供服務者等勞工,不宜屬「自願加保」,為了確保職災者的補償權益,所有受雇者皆應強制納入職災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