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4日 星期三

家長、校長團體:不能給教師工會幹部會務假


全國22個縣市首長明天上任,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全國校長協會主張「自己的納稅錢自己救」,呼籲全民來監督22名新首長,明年2月開學前,必須要求各教師會、工會幹部否返校全職任教,新首長如要請客,人民不買單,他們2月底將到監察院告發違法。
全家盟及全國校長協會表示,15年來,部分「萬年教師會、工會幹部」是每周只上4節課的part time教師,每月坐領6、7萬元薪水,公假辦理私人團體會務,引起爭議。
全家盟及全國校長協會指出,依據監察院今年8月間發布新聞稿及通過糾正案,各縣市教育局原本就不可以再給教師會理監事及會務幹部會務假,因為於法無據! 至於教師工會的會務幹部,依據工會法,各縣市政府及學校日後在與工會進行團體協約時,不必納入協約內容,只需就工會的理事及監事,進行會務假的協商。
全家盟及全國校長協會說,公立學校由縣市政府發教師薪水,不是校長發薪水,校長不是教師雇主,各縣市首長才是教師的老闆,讓團體協商紛爭離開校園,不要在校園搞對抗了,學生才能安心就學。 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