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6日 星期四

身障勞工時薪100元 樹林這家工廠:當初有跟媽媽講好

身障時薪100 工廠:當初與母講好
▲鄉民爆領有身心障礙的弟弟在新北市一家工廠工作時薪僅100元。(圖/鄉民授權提供,下同)
網搜小組/台北報導
台灣基本工資自7月起,時薪從115元調漲到120元,不過,有PTT鄉民22日在八卦板貼出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弟弟,在新北市樹林區工業區一間塑膠射出工廠上班,但時薪卻只給100元,質疑台灣不遵守《勞基法》的公司多嗎?對此,《ETtoday東森新聞雲》23日致電工廠老板娘,對方澄清,當時是該員工的媽媽來拜託、說有工作就好,且「時薪100元有跟媽媽講好」。(23:34新增鄉民說法,詳情請見文末)
「這不是欺負弱勢的人嗎?」該鄉民指出,弟弟因身心障礙,媽媽原本想說讓他有工作就好,薪水就沒有多談,沒想到最近卻以「不配合加班」和「工作有疏失」辭退,而且還不給「非志願離職單」,要大大家評評理,「這樣合理嗎?」他今天也到新北市政府聯合服務中心申訴,並申請會開協調會調解。
這家工廠老闆娘稍早接受本報訪問時喊冤說,該名員工媽媽當初來拜託時,隱瞞兒子身心障礙的事實,只說「憨慢」而找不到工作,希望她們能給機會,自己直到加完勞健保才知道。至於薪水部分,她解釋,時薪100元是一開始就講好的,因為「那個媽媽說有工作做就好」,若不滿意為何還做了1年多?
之所以會做出開除該名員工的決定,該工廠老闆娘表示,主要是員工不配合加班,她前腳一走,對方後腳就關機台,造成工廠困擾,向他媽媽反應都沒改善。她認為,若如他們要求開出非志願離職單,「寫不能配合,他之後找得到工作嗎?」

沒想到當個濫好人當成這樣,我也很委屈!」老闆娘感嘆,政府說不能歧視身障者,於是出自好意「用看看」,結果現在反而在網路上被貼出來,「對我公平嗎?」如果自己真的很惡劣,給80、90元也一樣,何必為了20元拿石頭砸自己的腳?現在,她只希望對方媽媽能親自來談,如果真的是她們的錯,願意補給員工薪水。

編按:針對工廠老闆娘的說法,該鄉民也做出回覆,「這我媽當時說的不一樣,老闆(娘)當然這樣說,我們沒有簽契約無法證明她的說法,反正不管當時有沒有講好,我們在法律跟《勞基法》站得住腳,並不是她們說什麼就是什麼。」另外,他也強調,「我們已經提出申訴了,但做好人是否可以無限上綱成這樣?如果要做好人可以違反《勞基法》嗎?」(更新時間23:34)
閱讀原文 : http://goo.gl/ZwgC5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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