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4日 星期日

勞工局:業者明顯違反勞基法

業者巧立名目扣薪,舉凡制服、表現甚至儀容,都可能成為上司扣薪目標,新北市勞工局指出,今年1至7月有1136件工資爭議,如「大成」一案有低於基本工資、未經勞工同意調降工資等,明顯違反勞基法第22條,業者可罰2萬至30萬元。

勞資爭議有分許多種,如惡意扣薪、加班費未給、資遣費不符金額等,時常有建教合作的技職學生,工作數10天慘遭剝削,僅獲幾百元薪水,勞工局凡接獲申訴,經調解後,若不願改善則裁罰,但業者鑽法律漏洞、巧立名目,仍罰不勝罰。

 據勞工局資料顯示,今年統計至7月的工資爭議案件有1136件,調解成立加上自行和解有747件,其他較多爭議案件類型包括資遣費529件、職業災害160件、退休金124件,另因違反勞基法第22條規定,共裁罰63件。 

勞工局也說,「大成」一案將會進行查訪,若查證屬實,除裁罰業者,也會設法協助其就業,今年企業進用身障率達151%,可提供一般性、支持性、庇護性3種就業服務,評估大成身心狀況、就業能力後,會讓他順利進入職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