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4日 星期日

時薪僅36元 實習醫爭納《勞基法》


 2014年08月22日 【沈能元╱台北報導】

醫師勞動條件改革小組昨控訴,醫院將實習醫學生當廉價勞工,夜間值班平均時薪僅三十多元,且實習醫學生未納入《勞基法》,若實習過程發生針扎、醫院暴力等意外,將沒保障,呼籲實習醫學生納入《勞基法》。

醫勞改革小組成員、陽明大學醫學系三年級學生葉俊廷昨說,醫學系學生念七年,最後一年須到醫院實習,但全台一千二百名實習醫學生沒勞、健保,且很多人每次夜間值班十四到十六小時,值班費僅約五百元,換算時薪三十一到三十六元,很血汗。 

將納入醫院評鑑 現於成功大學附設醫院外科實習的廖偉翔說,每月平均須值十次班,值班費僅五百五十元,平均時薪三十六元,每月津貼加值班費僅一萬六千元,還不到基本工資,需要《勞基法》保障。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劉傳名說,實習醫學生和醫院非勞動契約關係,不適用《勞基法》,但已與教育部研議保障實習醫學生權益。

教育部說,現規定實習醫學生每周工時不得逾八十八小時,每月每周平均工時不得逾八十小時,且已納入教學醫院評鑑項目,違者將要求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