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與雇主,勞動權益知多少 ? 權利是給知道的人,不知道的人沒有權利 ? 權益不會放棄你,只有你放棄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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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檢查
2014年8月24日 星期日
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 第 6 條
未加入勞工保險而遭遇職業災害之勞工,雇主未依勞動基準法規定予以補 償時,得比照勞工保險條例之標準,按最低投保薪資申請職業災害殘廢、 死亡補助。
前項補助,應扣除雇主已支付之補償金額。
依第一項申請殘廢補助者,其身體遺存障害須適合勞工保險殘廢給付標準 表第一等級至第十等級規定之項目及給付標準。
雇主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予職業災害補償時,第一項之補助得予抵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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